廣東加快環境監測社會化改革步伐 |
2015-2-15 9:10:26 閱讀次數:860 |
近年來,隨著排污門檻的逐步提高,環境監測服務需求與日俱增,政府監測機構顯得有些分身乏術。如何適應新形勢下的環境監測服務需求?經廣東省政府同意,廣東省環保廳近日正式印發了《關于推進廣東省環境監測社會化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了全省環境監測社會化改革的總體目標:到2016年,環境監測社會化在部分地、市逐步推開,市場機制初步形成,制度建設取得明顯進展;到2020年,環境監測服務產業體系和政策體系基本完善,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服務水平和質量顯著提升,滿足政府和社會公眾對環境監測的多元化需求。 以點帶面 試點探索改革新機制 “全省將在部分地、市率先開展試點工作,目前,深圳、佛山和東莞3市已被列為省級試點城市,其他有條件的城市也可自愿申請加入試點!睆V東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試點城市將加大政府采購力度,并把政府購買社會環境監測服務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不斷擴大政府購買的范圍和規模。 據了解,為實現因地制宜開放社會環境監測領域,《意見》規定,除執法監測和國控企業監督性監測外,其他環境監測領域原則上均可向社會開放。 《意見》提出,廣東省環保主管部門在加強組織培訓的同時,也將積極引導具備條件的辦學機構根據產業需求設置環境監測專業培養環境監測人才,鼓勵社會環境監測機構發展面向采樣、分析、報告的全過程服務。 “依托優勢地區,著力培育一批技術實力強、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監測骨干企業!毕嚓P負責人透露,對于能力強、信譽好的社會環境監測機構,政府將優先考慮購買其服務,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環境監測機構,還可以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在環境監測社會化改革已經先行一步的深圳,深圳市人居委污防處負責人深有體會:“將部分環境監測公共服務,從‘直接提供’轉為‘購買服務’,不僅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也讓購買者享受到了更高水平和效率的環境監測公共服務! “有了總體方向,還需要不斷做好配套工作。”廣東省環保廳監測科技處相關負責人透露,今年,廣東省環保廳還將出臺相關配套文件,進一步完善機制,以更好地推動環境監測社會化改革。 嚴格監管 規范環境監測市場 有關環保專家表示,環境監測社會化已經成為我國環境監測發展的方向,但在深化環境監測轉型過程中,如何加強對社會監測機構的監管,如何確保環境監測工作的嚴肅性,以及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環境監測市場的規范性,成為環保部門亟待解決的問題。 記者從廣東省環保廳獲悉,為規范運作、落實監管,《意見》明確要求,堅持“誰監測誰負責、誰委托誰把關”的原則,嚴格履行政府購買環境監測服務程序,依法依規開展環境監測數據信息公開工作。 “同時,環保主管部門要出臺購買服務標準,建立政府購買環境監測服務的機構名單制度,并定期對名單進行動態調整。”廣東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各試點地區要按照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在名單范圍內通過公開招投標等方式推行政府購買環境監測服務。 據悉,進入政府購買服務名單的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將接受省及業務開展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省、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將對進入政府購買服務名單的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實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質量管理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質量管理要求的,將作出責令整改等處理措施。一經發現社會環境監測機構自發或是委托方授意編造、篡改數據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都將面臨法律的嚴懲。省、市環保主管部門還將在媒體上曝光其行為。 引入競爭 適應環保新形勢 據廣東省環境監測協會不完全統計,目前,廣東省內約有100多家社會環境監測機構,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區。社會環境監測機構除承接排污企業的委托監測外,部分機構還承接環保部門委托的監測業務。 以東莞市為例,通過引進數家社會環境監測機構配合市環境監測站完成監測工作,逐步培育和開放監測市場。目前,全市環境監測社會化試點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廣東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從2009年開始,東莞市就已經開始探索和推行環境監測社會化,主要涵蓋辦理排污許可證、環境影響評價和部分項目驗收等監測業務,并采用循環排號為主要方式,結合監測機構的承檢能力、監測任務的地域位置和完成時限進行監測任務分配。 據悉,為加強環境監測社會化業務的規范性和合法性,東莞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每年通過政府公開招標方式,確定一批符合資質要求的社會環境監測機構開展部分環境監測業務。 東莞市某社會監測機構負責人告訴記者:“要想成為政府認可的環境監測社會機構,需要通過規模實力、實施服務能力和工作業績等8個方面的考核評估,而且‘政府的認可’有效期只有一年。” “嚴格審核投標的環境監測社會機構,規定審核通過時限為一年,能夠有效激勵其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和優化服務質量。”東莞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以前基層環境執法基本靠鼻子聞、靠眼睛看、靠耳朵聽,但面對如霧霾等問題,執法人員就是‘一頭霧水了’!睎|莞市環保局有關人士表示,如今通過“企業出資、社會運營、環保監管”的模式,實現了環境監測社會化運行,基層環境執法人員省去了不少煩惱。 可以說,環境監測社會化是轉變政府職能的迫切需要,政府將部分環境監測公共服務從直接提供轉為購買服務,有利于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切實降低行政成本,進一步提高環境監測公共服務水平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