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響“節約集約用地”的時代最強音 |
2015-6-28 9:22:00 閱讀次數:813 |
呂苑鵑 劉振國
“保護耕地,就是保護我們的生命線”。 “發展是硬道理,節約是大戰略”。 “堅定不移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在第二十五個全國土地日到來之際,這些振聾發聵并在全社會耳熟能詳的聲音再次響起。節約集約用地,全社會在行動! 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 從黨的十八大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從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中央政治局會議到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從提出“建設美麗中國”到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如影隨形。 在一貫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的同時,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這是根據我國土地國情作出的戰略抉擇。“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沒有改變,粗放利用土地現象依然突出,土地管理形勢依然嚴峻”,這一判斷是堅持“兩個最嚴格”最有說服力的理由。堅守耕地紅線,必須堅持節約集約用地,這是破解發展進程中土地供需矛盾的必由之路,除此之外別無他途;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必須始終以堅守耕地紅線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這是守住糧食安全“底線”的必然要求。“兩個最嚴格”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我們必須按照新常態的內在規律積極適應新常態、引領新常態,通過資源利用方式的轉變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促進經濟增長動力從要素投入驅動向創新驅動轉換。在土地利用方式上,決不能再以過度消耗土地資源為代價。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建設生態文明必須從資源使用這個源頭抓起,把節約資源作為根本之策”,“要大力節約集約利用資源,推動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加強全過程節約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強度”。今年,就耕地保護作出重要批示,強調“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 李克強總理強調指出,要堅守耕地紅線,堅持節約集約用地,把節約優先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以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為指導,做好相關規劃的統籌銜接,提高城鎮建設用地效率;要按照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要求,把握好經濟發展與耕地保護的關系,大力挖掘用地潛力,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黨的十八大報告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并將“全面促進資源節約”作為主要任務之一。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健全土地節約集約使用制度;堅定不移實施主體功能區制度,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從嚴合理供給城市建設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中央政治局會議在聽取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匯報時指出,必須站在歷史和全局高度,堅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確保實有耕地數量基本穩定;必須堅定不移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提出,要按照嚴守底線、調整結構、深化改革的思路,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升效率,切實提高城鎮建設用地集約化程度。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提出,全面促進資源節約利用,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在資源開發與節約中要把節約放在優先位置,以最少的資源消耗支撐經濟社會持續發展。 隨著“四化”同步快速推進,從資源環境約束看,承載力正在逼近“天花板”,節約集約用地是適應、引領“新常態”的必然選擇。要實現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我們要繼續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向全社會發起“節地總動員”。 多措并舉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從2013年起連續3年,全國土地日的主題皆為“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積跬步以至千里。黨的十八大以來,為從更大范圍、更寬領域和更深層次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國土資源部以“盡職盡責保護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盡心盡力維護群眾權益”為工作定位,高舉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大旗,以節地為主攻方向,確立了節約集約用地實施總量控制和減量化供地、用地優化布局、國土綜合整治的“三大戰略”。 這是一份來之不易的成績單: 制度建設按下“快進鍵”。2012年,國土資源部下發《關于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建設的意見》,系統提出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框架體系;2014年,國土資源部發布了《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第一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節約集約用地作出了“硬約束”,同年國土資源部又印發了《關于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指導意見》,為這一制度框架填充“血肉”,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框架基本確立。 政策機制漸成體系。國土資源部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實施、發揮計劃調控和引導作用、健全完善土地市場基本制度框架、通過配合制定地價調節和財稅優惠政策以及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實施工礦廢棄地復墾、鼓勵企業增容改造、推動城市更新改造、支持鐵路建設綜合開發等方面出臺一系列配套政策,一個核心就是為節約集約用地提供政策保障。 標準體系建設駛入“快車道”。近年來,國土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相繼制定、修訂并發布實施《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以及涉及公路、鐵路、民用機場等行業類型的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共計10多項土地使用標準,并下發《關于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基本確立了以節約集約用地為核心的土地使用標準體系。 評價體系日趨完善。目前一套包含4個層次的節地評價體系已經形成:一是對全國單位GDP地耗進行年度測算評估;二是城市節地評價與更新機制逐步健全,已先后完成了30個直轄市、省會城市和20個小城市的節約集約用地評價,部署啟動全國578個城市的節約集約用地評價;三是開展開發區用地評價,已連續組織開展了四輪涉及全國1500多個開發區的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四是針對某一個項目進行用地評價,使節地評價進入微觀層面。 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市創建步入新周期。自2011年開始,國土資源部在全國開展了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市創建活動,切實發揮了節約集約用地典型示范和引領作用。2014年11月,國土資源部正式公布新修訂的《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市)創建活動指標標準體系》,標志著新一周期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市)創建活動正式拉開帷幕,并向更高層次邁進。 專項督察劍指批而未供土地。去年10月,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在全國范圍內部署啟動了節約集約用地專項督察,主要任務有兩項:一是了解并督促各地落實節約集約用地制度,二是掌握2009年—2013年全國審批的新增建設用地供應和利用狀況,督促各地清理整改批而未供和土地閑置問題。國土資源部姜大明部長強調指出,“要集中精力攻關,把閑置土地用起來,不能讓這些土地繼續長草、放羊、曬太陽”。 辛勤耕耘,春華秋實。據統計,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我國單位GDP建設用地下降幅度分別達到6.9%、5.6%和6.9%,單位新增固定資產投資新增建設用地消耗由2010年的2.56公頃/億元下降到2013年的1.37公頃/億元,單位GDP和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增長消耗的新增建設用地進一步降低,為順利實現“十二五”規劃節地、增效、提質目標奠定了良好基礎。 基層探索不斷走出節約集約用地新路子 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不僅需要頂層設計,更要基層“給力”,把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用好用足。 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土地管理者和使用者結合實際、因地制宜,以盤活存量土地、提高建設用地效率為重點,大膽探索節約集約用地的新路子,涌現出一大批具有開拓性的好經驗,催生了一批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好模式和好機制: 廣東省以“三舊改造”為重點,積極推進城市用地二次開發,促進土地內涵挖潛,提升集約化用地水平; 上海市提出實現新增建設用地零增長甚至負增長,新一輪到2020年的規劃仍將3226平方公里作為“終極規模”予以鎖定,以提高土地資源綜合利用效率為核心,切實將節約集約用地放在了首位; 江蘇省從“空間優化”“五量調節”“綜合整治”等方面探索實踐,提出努力實現節地水平和產出效益的“雙提升”目標; 浙江省實施“畝產倍增”計劃,開展“騰籠換鳥”“機器換人”“空間換地”“電商換市”等“四換工程”,減少對土地資源的依賴; …… 無限風光在險峰。如果將節約集約用地事業看作是一座高山,那么,我們就應該沿著已經確定的路徑向頂峰努力攀登: ——要嚴格控制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逐步減少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著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有序增加建設用地流量,提高建設用地利用效率。 ——要優化建設用地布局,嚴控城市新區無序擴張,加強產業與用地的空間協同,合理調整建設用地比例結構。 ——要完善區域節約集約用地控制標準,引導城鄉提高土地利用強度,嚴格執行各行各業建設項目用地標準。 ——要發揮市場機制的激勵約束作用,鼓勵劃撥土地盤活利用,完善土地價租均衡的調節機制。 ——要盤活存量,推動城鄉土地綜合利用,大力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強化開發區用地內涵挖潛,因地制宜盤活農村建設用地,積極推進礦區土地復墾利用。 ——要推廣應用節地技術和模式,研究制定激勵配套政策,組織開展土地整治技術集成與應用,深入開展節約集約用地模范縣市創建。 ——要完善節約集約用地行政考核體系,全面清查城鄉建設用地情況,推進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加強建設用地全程監管及執法督察。 “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建設生態文明的美麗中國,節約集約利用資源是題中應有之義。在這場涉及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的革命性變革中,節約集約必須處于優先位置,做到以資源節約推進保護生態環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使藍天常在、青山常在、綠水常在,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