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項目再受青睞 環保供給側改革落地 |
2016-4-20 16:55:22 閱讀次數:837 |
4月18日,環保部發布《關于積極發揮環境保護作用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意見》。環保部要求,明確重點任務,加大環境監管力度,積極促進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 4月18日,環保部發布《關于積極發揮環境保護作用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全面清理整頓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是國務院確定并要求各省級政府于2016年底前完成的一項重點任務,環保部將對各地整頓情況進行督查。 環保部提出,各地要向社會公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業污染治理、環境綜合整治等工程項目清單等信息,全面廢止妨礙形成統一開放環保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積極研究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投融資平臺,推動多元治理模式,主動引導社會各界參與污染治理。 環保部一位官員表示,環保在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根本作用就是加大環保執法力度,為各類市場主體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年底前取締“十小”企業 《意見》提出,去產能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首要任務。要明確重點任務,加大環境監管力度,積極促進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 環保部要求,各省級環保部門要按照省政府的安排,督促下級政府加快推進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工作。尚未全面完成建設項目排查的,要在2016年5月底前限時完成排查任務,列出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單。 “根據國辦此前發布的《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在2015年年底前組織開展一次環境保護全面排查。”國研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說,不少地方延期沒有完成,所以現在提出了今年5月底前完成排查。 根據《意見》,各省級環保部門應當對下級政府清理整頓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按月調度情況并對市、縣工作情況開展抽查,從2016年5月開始,每月10日前將進展情況報送環保部。對于推進工作不力的,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省級政府報告,并切實加大督辦力度。 根據上述《通知》,所謂清理整頓主要包括三類措施:即對違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越權審批但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得開工;未批先建、邊批邊建,資源開發以采代探的項目,一律停止建設或依法依規予以取締;環保設施和措施落實不到位擅自投產或運行的項目,一律責令限期整改。 環保部提出,取締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行業十個污染嚴重行業的小企業(即“十小企業”)是《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定并要求各省級政府于2016年底前完成的重點工作!兑庖姟吠瑫r要求,對于其他行業污染嚴重、達標無望的小企業,也要依法實施取締。 “‘十小’企業通常是治污成本高于企業自身承受能力,所以取締它們一般不會存在傷及無辜的情況!背<o文分析。 優先支持環保PPP項目 《意見》提出,各地要重點圍繞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推動實施一批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業污染治理、環境綜合整治等工程項目。 目前,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已經出臺。環保部一位官員介紹,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目前還在走向國務院報批的程序。 此前,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別濤公開表示,三大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起來應該是10萬億級的投資需求,國家正在鼓勵多渠道增加環保的投入,投入環保污染的治理。 《意見》提出,國家將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建立環保PPP中央項目儲備庫,并向社會推介優質項目。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國家專項建設基金、開發性金融資金、中央撥付的各類環保資金等將優先支持環境保護PPP項目的實施。 針對環保PPP項目,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建議,加大財政預算保障,健全完善收費機制。對于公共環境服務的PPP項目費用,地方政府應將其歸于年度地方財政預算列支管理,建議將PPP項目經費列支財政預算等相關材料的提供作為PPP合同簽約的必要條件,做到財政預算及時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