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利運營阻礙參與熱情 PPP模式難解企業疑慮 |
2016-5-7 16:12:44 閱讀次數:808 |
“業內搞一個PPP項目,我們要求投資年回報率最低在12%以上,這樣企業才能有比較好的盈利。”江蘇省一家建設公司投資部負責人張行介紹,由于目前PPP市場的項目很少能做到較高收益,導致不少民資企業望而卻步。 “這不僅僅是一場政府與社會資本的婚禮,更是一場婚姻!”在日前舉辦的南京市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培訓班上,國家財政部PPP中心副主任焦小平的開場白意味深長。 PPP作為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中公私合營的一種模式,早在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中即有初步詮釋: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近期出臺的“十三五”規劃,對于“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又做了進一步強調。如今,借力PPP杠桿撬動社會資本,打破城市建設的融資困境,已成為不少地方政府的不二之選。 然而權威媒體在調查中發現,在PPP發展進程中,民資企業依然難分一杯羹,究其原因,除了企業自身實力外,民資地位得不到重視以及相關政策不配套不完善,都或多或少影響了民資的參與熱情。 微利運營的垃圾焚燒發電廠 每天可接收約2800噸生活垃圾,解決了南京三分之一的垃圾處理問題;日均發電達90多萬度,以一戶普通家庭每月使用200度電計算,可供4500戶家庭使用一個月;污水實現“零排放”、廢渣循環再造成磚、環保排放指標遠遠優于歐盟2000標準……這是南京江南環保產業園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一期投運后交出的成績單。該項目由光大環保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以BOT模式(建設—運營—移交,也是PPP模式的另一種方式)全資承建,耗資10.5億,它的誕生結束了南京市區生活垃圾只能填埋的歷史。 “投運1年多,我們已經累計焚燒處理了約100萬噸生活垃圾,發電3億多度。”光大環保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沈鋒表示,企業做專業的事,政府購買優質服務,市民體驗高品質生活,這樣的政企合作模式堪稱完美。 盡管成績單很漂亮,但光鮮背后企業也有苦衷。“目前處理一噸生活垃圾成本至少100元左右,政府的補貼并不能抵消我們的成本。”據沈鋒透露,該項目的收益主要來自兩部分,一部分是垃圾處理費用,由政府直接給予補貼,企業不另收費;另一部分則來自于焚燒發電的收益。算上企業自身的日常運營支出、設備維護保養等,一收一支下來,企業基本只能保持微利運營。而類似上述的情況并不在少數。 一味追求融資效應背離初衷 長期為江蘇省內開展PPP中介服務的業界人士梁靜表示,PPP項目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每個環節都是公開透明的,雙方在一個平等的平臺上約定合作。為了保證社會資本合理收益,政府需對項目進行補助,以達到社會資本的合理預期。 然而,現實情況顯然不能盡如人意。“業內搞一個PPP項目,我們要求投資年回報率最低在12%以上,這樣企業才能有比較好的盈利。”江蘇省一家建設公司投資部負責人張行介紹,由于目前PPP市場的項目很少能做到較高收益,導致不少民資企業望而卻步。據江蘇省財政廳副廳長宋義武介紹,江蘇目前已成功落地的PPP項目中,20家中標單位僅有4家是民資企業。 張行舉例說,目前正在進行中的江蘇省徐州市駱馬湖水源地及原水管線項目正是如此,盡管項目前景好,政府認可度也高,但讓人不解的是,政府對項目資金回報率的上限設置僅為8%,遠低于行業標準。項目實施推進過程中,社會資本方一致堅持投資收益率需高于8%,但最終競標下來,實際中標回報率僅為6.96%。當地稱:“實現了物有所值,減輕了市財政未來30年的支付壓力。” 對此,南京師范大學商學院經貿系教授申俊喜認為,目前來看,國內外PPP引資模式上確實存在一定差異,現在國內經濟增長放緩,地方政府債務不斷出現問題,PPP的最大作用還是體現在融資功能上。而PPP模式的初衷是為了發揮政府與社會資本雙方的優勢,首要目標是向社會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產品,如果一味追求融資效應就背離了初衷,對PPP項目合作的長期性也是一個考驗。 一紙合同難解社會資本疑慮 業內人士表示,PPP項目運營期限一般都在20—30年,前期近一半時間都是負債經營,并不賺錢。而通常5年一任期的領導班子,若無長遠眼光及戰略規劃,如何在下一任上臺后繼續履行好上一任的承諾,僅靠一紙合同很難保證,還需要啟動法律層面的規范。 作為國內較早參與PPP項目運作的職業經理人,梁靜指出,PPP真正從國家層面重視起來,也就是2013年以后,之前各方面都不是很健全,尤其是在法律層面。政府更多時候還是把PPP當作一種融資工具,“缺錢了就搞PPP,不缺錢自然也就沒有動力了。融到資也就完成了最重要的一個目標。” 梁靜認為,在PPP的概念中,強調的是兩個平等的民事主體,而我們國家由于沒有PPP法,相關項目一般使用的是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參照的是行政法,強調的是政府的行政主體地位,一旦發生糾紛,單靠一紙合同很難保證企業的權益。 為此,2014年12月1日起,江蘇省財政廳連續兩次公布了33家專業咨詢服務機構名錄,為的就是在現有法律保障有待健全的情況下,盡可能為政企雙方的合作增加一道保險。但盡管如此,不完善的法律問題,依舊直接影響著社會資本對于PPP項目的信任度。 “從現在來看,政府發展PPP的過程中,要有一定的容忍性。”焦小平如此解釋他在本文開頭的那句話,他說,政府主要是要增強社會資本的信心,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據他透露,目前PPP法的制定已在計劃中。申俊喜則認為,PPP空間雖然巨大,但不是所有的項目都適合,過度的行政化推動反倒像是“甩包袱”,對社會資本的吸引產生負面效應,量力而行才是新常態。 |